人氣236
schooladmin - 學務處 | 2015-02-09 16:03:5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月20日臺教社(二)字第1040007603號函頒「教育部104年全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如附件2)辦理本市初審,並整合本市固有學生孝悌獎選拔活動。
二、旨揭計畫分為「全國慈孝家庭楷模初審」與「學生孝悌楷模」2項選拔項目,各分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學生3組。
(一)全國慈孝家庭楷模初審: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立、公私立學校),5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及教育部「孝親或慈孝家庭楷模」初審或決審等表揚之學生。
(二)學生孝悌楷模決審: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立、公私立學校),5年內未曾獲「孝悌楷模」及「孝悌獎」表揚之學生。
三、本局本(104)年度委請本市大寮區山頂國小承辦,訂於104年3月10日截止收件,3月17日審查,3月31日前將本市全國慈孝家庭楷模代表送宜蘭縣報名,作業程序如下,相關內容請詳閱旨揭計畫辦理。
人氣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