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優良教學檔案徵選計畫
說明:
一、依據本部103年11月11日臺教師(三)字第1030142930B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第9點及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104年第3次工作會議決議辦理。
二、依據本部推動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發現,教師透過教學檔案的製作,有助於強化教師系統思考能力及引導教師覺察教學問題,進而幫助學生有效學習,希藉由旨揭徵選計畫分享教學檔案製作經驗、提供優良範例,進而建立評鑑機制;其徵選階段分各校初審、縣市複審及本部委託臺北市立大學決審等三階段進行,其餘請詳參所附計畫,若對徵選計畫有所疑義,請洽詢臺北市立大學學習與媒材設計學系梁先生,電話:(02)23113040轉8422。
三、請貴校鼓勵教師踴躍參加,由學校辦理初審後,送學校所在地之各縣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或該縣市政府委託單位辦理複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