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ooladmin - 教務處 | 2015-05-11 11:05:25

主旨:有關103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初階研習認證乙案,請貴校於104年5月25日(星期一)前送件至本市教專中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初階研習、進階研習、教學輔導教師研習與認證作業規定暨本局104年2月6日高市教小字第10430821600號前函(諒達)辦理。
二、為辦理貴校教師參與103學年度「評鑑人員初階研習」認證,請貴校於104年5月25日(星期一)前檢附下列資料免備文送交至本市教專中心(獅甲國小,送件封面請註明「103學年度初階研習人員認證資料,並請註明由教專中心收件」):
(一)初階評鑑人員證書申請表(由教專網列印)。
(二)初階評鑑人員認證資料檢核表(由教專網列印)。
(三)初階評鑑教師送件資料自我檢查表。
(四)評鑑推動小組審查教師認證資料時之會議紀錄(含簽到表)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三、本案聯絡人:
(一)貴校對認證事宜有疑義,可先諮詢貴校教專之輔導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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