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學校於教育部「綠色學校伙伴網路計畫資訊平臺」進行提報時,務請注意個人資料保護,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5月27日臺教資(六)字第1020078886號函辦理。
二、個人資料保護法已於101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為保護參與夥伴,務請轉知承辦同仁不可於提報內容洩漏個人資料,避免觸法。
三、經查旨揭網站之提報,較常出現之個人資料為「參加活動之名單」或「實施計畫中之分工名單」,爰請學校於完成提交前再行檢視,務必確認已將提報之填寫內容與附件中所有的個人資料移除。
四、上述內容僅可在確實需要之狀況下呈現學校及老師姓名,其餘身分證字號、教(講)師手機號碼、志工姓名及電話、學生姓名等皆不可公布於網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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