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內政部營建署辦理「102年度國家公園『愛攝美景』攝影 比賽活動」,請 惠予轉知,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2年4月15日臺教師(一)字第1020055764號書 函辦理並檢附本部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