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新光高中「誠樸勤善」品德教育四格漫畫比賽實施辦法
壹、依據:
本校101學年度「誠樸勤善」品德教育促進方案及實際需要辦理。
貳、目的:
一、加強學生「為學」「做人」「生活」之道,培養每一個學生都擁 有誠實、樸實、勤勞、善良、尊重及公平正義等六大美德。
二、透過比賽讓學生表達心中對品德教育之各種體驗、省思與感受。
參、實施對象:鳳山及大寮區國中及高中學生。
肆、辦理單位:新光高中學務處訓育組。
伍、實施方式:101學年度第1學期101年12月3日至12月21日止。
一、四格漫畫創意設計競賽:
(一)主題:以誠實、樸實、勤勞、善良、尊重及公平正義等六大美
德為主,學生自選主題。
(二)參加件數:每校至少一件作品,請在作品背後註明學校、班級、姓名、以及參賽主題。
(三)收件時間:101年12月3日(星期一)至101年12月21日(星期五)下午16時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四)收件地點:
(校址: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217號;聯絡電話:701-9888轉31)
2.請將四格漫畫稿件及報名表,親送至新光高中學務處亦或郵寄。
3.請詳細註明個人資料:學校、班級、姓名、作品名稱、聯絡電話。
(五)作品製作規定:
1.以手繪方式,作品不限黑白或彩色,採連續四格漫畫格式。
2.作品尺寸規格為4開用紙【統由新光高中學務處提供】。
3.作品必須為參賽者未經公開發表的原創作品。
4.參賽作品如採用任何受版權約束之圖像,須以書面方式連同作品向辦理單位申報。
5.參賽作品之版權概歸辦理單位所有。辦理單位有權使用、複製及派發作品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作推廣之用。
(六)評比方式:
1.遴聘校內外具有專業素養教師(教官)擔任評審,評分項目分主題契合40%、內容表現30%、創意趣味
30% 合計100%。
(七)獎勵規定:取下列名次(國中組及及高中組分開評比)
第1名:獎狀1只、獎金1,500元。
第2名:獎狀1只、獎金1,000元。
第3名:獎狀1只、獎金 500元。
佳作: 取4名、獎狀1只、獎金 500元。
1、一般規定:
(1) 參加評比作品恕不退件。
(2)比賽不得有冒名或頂替情事,參賽作品應遵從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不得抄襲,做假或剽竊他人作品,
若經承辦單位或他人檢舉,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若因而得獎者,獎狀、 獎品一律追回,並依學
生獎懲標準實施要點第9條第21款-侵犯智慧財產權,情節輕微者,記小過乙次。
(八)獲獎人員名單,將於101年12月底前公佈於本校網站並通知當事人領獎。
陸、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或修訂之。
柒、附件1 「四格漫畫比賽」評分表。
附件2 「四格漫畫比賽」報名表。
附件3 「四格漫畫比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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