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7年5月3日智著字第10716004560號函辦理。
二、旨揭「校園智慧宣導團」活動,係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稱該局)先培育各大專校院學生擁有正確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後,再組成「校園智慧宣導團」,以生動活潑的教導方式進入中小學或高中職宣導。其宣導時間為:國小40分鐘、國中45分鐘、高中職50分鐘,可安排於週會或共同科目課程時間進行。
三、本活動自即日起接受報名(額滿為止),請各小學、國中及高中職學校踴躍報名參加。
四、檢附活動報名表1分,請欲報名學校將資料填妥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chris_chiang@nasme.org.tw信箱,或傳真02-23697673,或逕至線上報名系統報名(網址:http://bit.ly/2r08bRe)。
五、本案執行單位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聯絡電話:(02)23660812轉124江昇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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