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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校教育學系辦理碩士學位班招生,敬請公告或轉知所屬教職員,歡迎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教育學系辦理之班別如下: (一)「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夜間上課):學校行政領導碩士班、課程與教學碩士班聯合招生。 (二)「碩士學位在職進修專班」(夜間上課):生命教育碩士班。 二、報名方式:網路報名(唯一報名方式)。 三、報名日期:自111年11月21...(全文)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2月5日臺教綜(五)字第1070016745號函辦理。
二、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近期流感群聚事件之疫情調查報告,發現部分發生流感群聚事件之學校、幼兒園未確實落實感染管制措施之情形,缺失樣態如下:
(一)學生、教職員工出現類流感/呼吸道感染症狀時,未立即提供口罩或採取適當隔離防護及加強洗手等措施。
(二)學生、教職員工,未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至類流感/呼吸道感染症狀緩解後24小時始返校。
三、時值寒假期間,倘學校辦理寒假輔導、活動、文化交流、參訪等,請持續向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實施衛生教育宣導:
(一)落實良好衛生習慣:平時應養成勤洗手及注意手部衛生、良好的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如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口罩如有髒污、破損、潮濕或變形,應立即更換。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
(二)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對感染流感之師生,請其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與補充水分,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儘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始返校上課,休養期間儘量不要外出參加任何活動或至短期補習班、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上課,以避免傳染他人。
四、請各直轄(縣)市政府協助督導所屬學校落實執行流感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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