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館為獎勵兒童圖畫書創作,發掘及培育圖畫書創作人才,啟發學習藝術興趣,特辦理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徵選活動。
二、107年度徵選活動,首次調整為二階段收件,請詳閱簡章說明,所有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徵選組別分國小(分低中、高年級分別各1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收件時間為107年3月1起收件至4月17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為達推廣藝術教育之效益,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獲獎者之學校校長及指導教師,由本館發函建請各縣市(含直轄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優予辦理敘獎;另獲獎者之指導教師,本館將頒發指導證明書。
四、旨揭徵選簡章,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請逕至本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下載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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