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了提升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校學生對微電影的概念與自媒體之了解,藉由團體競賽,腦力激盪,集結團隊的巧思與創意,與專業領域結合,特由本校主辦「全國大專高中職i-Maker自媒體休閒觀光產業傳播微電影」之活動,詳細活動內容如附件說明。
二、本活動承辦人:高偉傑,聯絡信箱:1050401@mail.tnu.edu.tw。
2017年臺灣休閒產業傳播系列活動「全國大專高中職i-Maker自媒體休閒觀光產業傳播微電影」比賽辦法
- 主旨:2003年7月媒體工作者謝因波曼(Shayne Bowman)與克裡斯威理斯(Chris Willis)兩位透過美國新聞學會的媒體中心出版了“We Media(自媒體)”研究報告,裡面對“We Media(自媒體)”的定義:“We Media是普通大眾經由數字科技強化、與全球知識體系相連之後,一種開始理解普通大眾如何提供與分享他們本身的事實、他們本身的新聞的途徑。”落實「i-Maker自媒體休閒觀光產業傳播青年共同參與」的聯合主題,紀錄參與向不特定的大多數或者特定的單個人傳遞規範性及非規範性信息的個人媒體周遭休閒觀光產業事蹟及相關紀錄,鼓勵青年大專及高校學生成為一名休閒觀光產業傳播從業人員。
- 指導單位:教育部
- 主辦單位:東南科技大學休閒事業管理系
- 協辦單位:東南科技大學教學資源中心、東南科技大學觀餐休閒與管理學院、臺灣徐霞客研究會、社團法人台灣綠色旅遊協會、社團法人台灣休憩管理學會。
- 參賽對象:全國大專院校及高中職之學生。
- 徵選主題:共計六組大專組(不分組別,僅擇優1組競賽)、高中職組(分六組):
- 音樂自媒體創作組:任何與臺灣音樂文創相關的內容,可使用各種樂器可發揮同學們的想像力與創意。
- 舞蹈自媒體創作組:任何與臺灣舞蹈文創相關的內容皆可,可發揮同學們的想像力與創意。
- 日本文化自媒體創作組:任何與日本歌唱、音樂文創相關的內容,可使用各種樂器演奏日文或歌唱日語歌曲皆可,鼓勵同學們發揮想像力與創意。
- 英文朗讀或歌唱自媒體創作組:任何透過英文朗讀或歌唱相關的內容,可使用各種樂器或音樂創作,鼓勵同學們發揮想像力與創意。
- 韓國文化自媒體創作組:任何與韓國歌唱、音樂文創相關的內容,可使用各種樂器演奏韓語或歌唱韓語歌曲皆可,鼓勵同學們發揮想像力與創意。
- 生態旅遊自媒體創作組:任何與生態旅遊相關的內容,可使用紀錄片發揮同學們的想像力與創意。
- 比賽時程:
- 初賽:影片審查,遴選進入決賽作品進行評審。
- 決賽徵件期:2017年11月01日(三)至12月8日(五)收件。(逾期不收)
- 得獎公佈時間:2017年12月12日。
- 公佈方式:於東南科技大學休閒事業管理系學校網站公佈,並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
- 頒獎:主辦單位會寄獎金獎狀至各得獎學校,請各校頒發給得獎者,並與得獎者拍照後,寄送照片至主辦單位,以利製成果資料。
- 參賽作品規範:
(一)影像規格:
1.總長度在300秒以內。1920×1080像素以上之影片格式
(檔案類型可為*.avi ; *.wmv ; *.mpg ; *.mov)。
2. 影片字幕:影片若有對白或旁白,必須附上中文字幕,影片字幕,請一律用繁體中文,對白音檔不限國語發音。
(二)音樂及肖像:
※音樂素材:可自行創作或使用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人物素材:不限,惟如使用他人為短片或動畫之主角,應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著作授權: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依授權條款釋出影片,不限制重製、散布、改作、或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三)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一律由參賽者以光碟片形式寄出。
- 參賽者作品可以劇情類、紀錄報導類、動畫類等類別中擇一參賽。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參賽作品規範」、「著作授權」之規定者,得逕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金。
- 全部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並同意將作品著作權轉交主辦單位使用於媒宣素材、宣導品、公開展覽或其他用途權利。
- 評審方式:截止收件後,開始進行參賽作品之評選。
(一)決審: 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員擔任決審評審委員,並決選出得獎作品。
(二) 評分標準:主題切合度40%,創意20%,內容20%,拍攝技巧20%。
- 繳件明細:
1. 參賽作品於106年12月8日(五)前,將參賽作品上傳youtube及參賽報名表電子檔並提供相關連結資料,報名資料必須填寫完整,限定一人只能報名一組,以電子郵件郵寄地址:1050401@mail.tnu.edu.tw。
2. 報名表,以電子郵件郵寄地址:1050401@mail.tnu.edu.tw。
- 報名方式:
參賽者須填寫報名表及同意書(需繳交書面正本,並且親筆簽名)。於106年12月8日(五)前,將參賽作品上傳youtube及參賽報名表電子檔並提供相關連結資料,報名資料必須填寫完整,限定一人只能報名一組,以電子郵件郵寄地址:1050401@mail.tnu.edu.tw。
- 獎勵辦法
(一) 大專組(不分組別,僅擇優1組競賽)
- 第一名頒發獎品價值約3000元。
- 第二名頒發獎品價值約2000元。
- 第三名頒發獎品價值約1000元。
(二)高中職組(分六組)
1.第一名頒發獎品價值約3000元。
2.第二名頒發獎品價值約2000元。
3.第三名頒發獎品價值約1000元。
4.優選頒發獎品價值約500元。
5.佳作頒發獎狀乙張。
- 附件(一)報名表。
2017年臺灣休閒產業傳播系列活動「全國大專高中職i-Maker自媒體休閒觀光產業傳播微電影」比賽辦法
參賽報名表
編號(主辦單位填): 報名日期:2017年 月 日
作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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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身分 |
□ 個人 □ 團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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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資料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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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 男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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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聯絡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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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聯絡方式 |
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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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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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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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系、年級 (處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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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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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微電影,請填寫以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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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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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長度 (限300秒內) |
( )分( )秒 |
導演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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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劇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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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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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簡介(300字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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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聲明: 本人保證參賽作品屬於自己原創, 如有任何剽竊、模仿行為及其他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作者簽名:
2017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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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決賽收件日期:2017年11月01日(三)至12月8日(五)
- 於106年12月8日(五)前,將參賽作品上傳youtube及參賽報名表電子檔並提供相關連結資料,報名資料必須填寫完整,限定一人只能報名一組,以電子郵件郵寄地址:1050401@mail.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