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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ooladmin - 學務處 | 2017-11-21 14:42:47
一、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3條辦理。
二、旨揭公聽會目的、時間、地點及參加人員如下:
(一)目的:藉由參與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培養學生關注校園公共事務,提升學生聆聽與溝通之民主素養。
(二)會議時間及地點:
1、時間:106年12月9日(星期六),上午9:30至中午12:30。
2、地點: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台中市北區英士路109號),體育館一樓視聽教室
(三)參加人員:
1、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
2、歡迎關心「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注意事項」(草案)之學生、家長、教師或民眾自由參加。
三、參加人員採線上報名,即日起至106年12月7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報名網址:https://goo.gl/LLXDMA。
四、「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注意事項」(草案)條文內容,請參閱連結網址:http://www.whsh.tc.edu.tw/wh_study/NewsDetail.php?id=387。
五、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轉知轄屬高級中等學校自由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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