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0月1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50120216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乃將課程研發小組研發3階段共計18節課之美感生活課程應用於實施課程之學校進行課程推廣。課程研習實施要點(附件1)內容為整體課程之細項說明與研習;已申請本計畫之實施學校(附件2),務必薦派至少1位實施課程之教師參加與會,並請惠予公差假課務派代。
三、如無申請旨揭計畫之學校,請鼓勵相關領域或對研習內容有興趣的教師參加。
四、陳請指導單位及教育部生活美感計畫各基地大學派員蒞臨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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