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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校教育學系辦理碩士學位班招生,敬請公告或轉知所屬教職員,歡迎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教育學系辦理之班別如下: (一)「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夜間上課):學校行政領導碩士班、課程與教學碩士班聯合招生。 (二)「碩士學位在職進修專班」(夜間上課):生命教育碩士班。 二、報名方式:網路報名(唯一報名方式)。 三、報名日期:自111年11月21...(全文)

主旨:敬請轉知隸屬之學校教師依規定報名參加「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高屏區域人才培育中心」辦理之各項培訓課程,並檢附辦理時程及上課相關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區域人才培育中心(高屏區)專案計畫」辦理。
二、104學年度「進階評鑑人員培訓」之各期研習日期及地點如附件,七月份研習期間從104年7月1日(星期三)至7月29日(星期三)共10期;八月份研習期間從104年8月3日(星期一)至8月28日(星期五)共11期;九月份研習期間從104年9月4日(星期五)至9月13日(星期日)共2期。
三、104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之各期研習時間如附件,日期104年7月13日(星期一)至8月20日(星期五)共3期,參與教學輔導教師研習之教師應於「教育部數位學習服務平台(UPS)」https://ups.moe.edu.tw/index.php 上完成線上研習,並將完成之歷程資料(或完成頁面)回傳至高餐大並通知教專網手動新增線上研習時數後,方可審核報名之實體研習(教專網會通知教師可以參加線上研習之正確時程,請靜待通知)。
四、進階評鑑人員培訓研習報名日期自104年6月8日(星期一)至104年6月22日(星期一)截止;教學輔導教師培訓研習報名日期自104年6月14日(星期日)至104年6月28日(星期日)截止,並請自行登入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http://tepd.moe.gov.tw/)報名。
五、符合104年報名教專研習之資格經由隸屬單位備文寄送紙本推薦表及會議紀錄等相關資料給區域中心後,由區域中心最後核對並公布名單(104年推薦研習名單如附件),各級學校與隸屬單位關係如下:
(一)全國各國中/國小學校:推薦表及須檢附之相關會議紀錄由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備文寄送。
(二)全國國立/私立高中職學校:推薦表及須檢附之相關會議紀錄由國立高雄餐旅大學備文寄送。
(三)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市之各級學校(包含完全中學),推薦表及須檢附之相關會議記錄由此三個直轄市承辦單位備文寄送。
六、參加研習教師經推薦後實際參加其中一場研習(時數不限),由區域中心證明並將名單提報給教育部後,可將其教師之認證期限順延二年。
七、報名各類研習及上課規定如下:
(一)若參加研習教師報名該校協辦之研習,考量到機會均等以及學習效果,則參加該期數的教師總人數不得超過1/2。(該期總人數視協辦學校之場地容納量計算,例如:該場次報名人數上限40名,則隸屬協辦學校之教師不得超過20名參加該場次)。
(二)學員自行上網報名研習,不得以學校代為報名,否則若因個人因素需再更改場次、遲到無法準時上課...等,恕不受理。
(三)依區域中心公布課程表之時間及規定進行課程:1.課程進行後15分鐘還未到場則視為遲到、2.課程尚未結束提早離開(即早退)則視為缺課、3.每天研習皆有簽到及簽退,若結束未簽退則視為缺課,前述幾項狀況請依照缺/補課規定辦理。(避免教師權益受損,請務必注意相關規定)。
八、104年9月以後不再另行函文提醒各項培訓研習之報名及參加,請依此份公文辦理後續研習之請假事宜。
九、「進階評鑑人員培訓及認證手冊」、「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及認證手冊」電子檔請自行至教專網下載。(資源專區→資料交流區→區域中心資料交流區)。
十、請承辦單位(主任/組長)務必將此訊息轉知即將參加研習之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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