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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中央有關機關聯合訪視僑生活動綜合座談意見彙復表

104.5.19

序號

 

回復單位

回復內容

壹、居留證、簽證相關事宜

1

港澳學生出入境費用分別為600(一次)2,400(三年以內),什麼時候可以取消?

內政部移民署

依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入出境許可證件規費收費標準,港澳生單次出入境證新臺幣(下同)600元、逾2年未超過3年效期多次出入境證2,000元(搭配居留證使用),港澳生隨時得申請「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費用2,600元)具居留證及多次入出境功能,新生均核發「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

2

港澳地區學生居留證能否由三年為期改為四年為期,以免繁複的手續?

內政部移民署

考量各類法規之居留期限,尚無法延長為4年,仍請辦理延期事宜。

3

近兩年將原本的卡式居留證和『逐次加簽』藍本子改成只有藍本子,外出攜帶證件變得非常不方便,希望維持卡式居留證及藍本『逐次加簽』,方便同學出入境。

內政部移民署

修法後,新生均核發「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目前刻正研議「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變更為卡式居留證。

4

能否讓馬來西亞僑生一次領四年的居留證?因為延長居留證的事務太瑣碎。

內政部移民署

外籍學生延期規定係依據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外僑居留證效期最長不得逾1年,故基於法有明文規定不宜擅增效期。

5

居留證過期寬限期三天,過期一天就罰款二千元,對學生負擔太重了。

內政部移民署

逾期居()留裁罰係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85條第4款規定辦理,有關延期規定亦明定於30天內即可辦理,請依規定於期限內辦妥延期,自無裁罰問題。

6

移民署辦理居留證的程序及所需文件不明確,是否可以統一?例如:有時候需要分發書,導致需多次跑到移民署補件。

內政部移民署

港澳生經教育部核准來臺就學,首次申請者檢附分發書。

7

居留證到期,是否可以請移民署到學校辦理?

內政部移民署

移民署各服務站與各校策略聯盟,請學校逕與該地服務站洽談,視服務站人員多寡及業務量看能否提供該項服務。

8

新生需於抵臺15日內辦理居留證之規定是否可以放寬?

內政部移民署

移民法第22條規定略以,外國人持居留簽證入國後,於15日內向移民署申請外僑居留證,請依法辦理。

9

為什麼馬來西亞學生和澳門學生的居留證效期不一樣?

內政部移民署

外籍學生與港澳地區學生因身分之不同,其適用法令及證件自有所不同。

10

建議放寬畢業後留臺限制,如期限年數,幾年可長期居留。

內政部移民署

依據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22條之1規定,外籍學生於居留效期屆滿後可延期6個月,另依入出國移民法第25條規定,外籍學生於畢業後留臺工作,連續居住滿5年,符合永久居留積極條件者,亦可申請永久居留。

11

僑生居留證到期日可否統一為930日?

內政部移民署

目前均以930日為到期日;惟外籍學生因來臺日期之不同,有時侷限於外僑居留證1年收費新臺幣500元,超出日數須再支付款項,方未給予到930日,若學生仍有需求可支付規費延至930日。

12

畢業後的居留期限是否可以從居留證的截止日期開始延後半年?

內政部移民署

港澳生:新生核發3年居留效期,於期限屆滿前30日內得延長至畢業當年度930日(每次延期不得逾2年),如有覓職需求,得持畢業證書延期至1231日。
外籍生:依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22條之1規定略以,外國人來臺就學,於居留效期屆滿前,有必要者,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移民署申請延期,經許可者,自原居留效期屆滿之翌日起延期6個月。

13

居留證一次辦三年容易忘記,導致逾期未辦理更新被強制出境,是否有其他解決方法?

內政部移民署

外僑居留證核發之效期係依其申請事由而定,且於居留效期屆滿前30日內,即可辦理延期手續,移民署亦會郵寄延期居留通知提醒外籍學生前來申辦延期。

14

居留證從申請到拿到為甚麼需要那麼長的時間?

內政部移民署

移民署核發居留證之審核期間為10個工作日,期間須檢核文件正確性與其積極條件是否符合。

15

如果居留證在效期內,家裡有事或因故休學超過半年或退學時,能直接免費將居留證換發單次簽證出境,居留證直接收回,不用回到僑居地後再將居留證寄回。

內政部移民署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移民署核發外僑居留證係配合外國護照出入我國國境使用,故依規應繳回。
查簽證性質係入國許可,外籍人士來臺應於境外申請簽證並持憑入國,離境時則無須換領簽證。至外僑居留證之核發、換發、註銷等事宜係屬內政部移民署權責,其繳銷方式應依該署規定為之。

貳、僑生健保、僑保、勞保及體檢等相關事宜

1

是否可以恢復四個月就能領到健保卡資格?

衛生福利部
中央健康保險署

全民健保係屬強制性之社會保險,並未採取商業醫療保險之風險防範措施。因此,健保法立法之初,乃參採社會保險之基本原則,對於新進入全民健保體系者,設有4個月等待期之規定,以防範道德危害之風險。於二代健保修法,為避免海外來臺新加入健保體系者,平時不加保,遇有傷病才回國投保就醫,將等待期延長為6個月。
因健保投保資格為我國法律規定事項,屬一體適用,無例外規定,所以僑生請基於自身在臺就學期間健保權益考量,儘可能自入境之日起6個月內連續在臺居留滿6個月,以保障參加健保權益為要。

2

全民健保加保規定為取得居留證明文件滿6個月,且離開臺灣不得超過30(限一次),但是在學期間學期以四個月為主,僑外生被迫留臺(寒假、暑假),會有想家、生活經費負擔,以及寒、暑假宿舍關閉、家裡婚喪喜慶也不能回去等問題,建議如果有緊急事件可放寬,或是縮短180天期限。

衛生福利部
中央健康保險署

二代健保施行前,境外人士取得居留證明文件在臺連續居留滿4個月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惟為避免久居國外華僑、新住民平時不加保,遇有傷病才回國投保就醫情形,爰將等待期延長為6個月。另為顧及在臺長期居留之境外人士,難免有個人因素須短期出國,因此102年施行之二代健保修正規定,境外人士連續在臺灣地區居留滿6個月之規定,可扣除該期間得出境1次未逾30日之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之日起參加全民健保,已適度放寬居留期間須短期出國情形之需要。

3

有關僑生健保規定,在臺居留滿半年期間得出境一次,但不得超過30天,其計算方式是否為截取任何一段在臺居留證記錄,只要符合即達加入健保標準?但若一直未達標準,無法加入健保,豈不是表示僑生無強制性要加入健保?

衛生福利部
中央健康保險署

1. 僑生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且連續居留滿6個月或曾出境1次未逾30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之日起,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爰居留期間,如有出境超過30日,或出境2次以上,均需自其最近之入境日重新起算連續居留滿6個月,始符合參加健保。換言之,凡在臺居住期間,有任何一段連續居留滿6個月或曾出境1次未逾30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之日起,即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2. 僑生在臺求學期間如因未在臺居留達6個月,致無法參加健保,請基於自身在臺就學期間健保權益考量,自入境之日起6個月內連續在臺居留滿6個月,儘早取得投保資格依規定參加健保。 

4

僑生在校外工讀的健保是屬於一類還是六類?一類繳交費用比較多,但若沒轉入一類,是否需要繳交兩次費用?

衛生福利部
中央健康保險署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第10條、第11條、第15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4條第3項規定,僑生在臺就學期間,符合參加健保資格,應以第6類第2目被保險人身分投保,並以學校為投保單位。僑生經許可在臺工作,經事業單位僱用,每個工作日到工,或每週工作時數滿12小時(12小時)以上,應由雇主為其辦理以第1類被保險人身分投保,同時應於學校辦理退保轉出,因此並不需要繳交2次保險費。有關以受僱員工身分參加健保之僑生,其健保費之負擔情形,請參考健保署網址保險費負擔金額表()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18&menu_id=679&WD_ID=732&webdata_id=4669

5

建議港澳學生的體檢比照馬來西亞學生在僑居地體檢,以便入臺後申請居留證與健保卡。

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

衛生福利部原即建議港澳學生可在僑居地或來臺後辦理居留健檢。

6

針對要有清寒證明才能有健保補助的問題,可以培訓各校的海外招生組在海外招生時,告訴學生需申請清寒證明,以保障僑生的權益,不然很多同學到了臺灣讀書才知道,又要麻煩家長幫忙申請之後再郵寄。

僑務委員會

查招生簡章、分發通知書均列有僑生參加健保之補助須檢附清寒證明文件,提醒同學於來臺前預為準備;有關加強宣導之建議,僑務委員會將意見列入參考辦理。

7

新生須憑著清寒證明申請全民健保補助,但如果實際有清寒狀況,卻申請不到清寒證明該怎麼辦?

僑務委員會

有關申請健保補助須檢附清寒證明文件之規定,係為考量國家財政,避免全民健保制度因財源短缺影響就醫品質,落實排富精神,至清寒證明文件,原則同意由留臺校友會、前一學程畢業學校、同鄉會、僑居地政府機構或僑委會指定之保薦單位(非個人)之一開立即可,應屬方便。倘未取得清寒證明文件者,依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規定,僑委會歉難予以補助,須自行負擔保險費用。

8

大一新生第一次未申請健保補助,日後拿到清寒證明是否可重新申請補助?

僑務委員會

大一新生如未能於入學後取得清寒證明,可於取得後申請健保補助。

9

大學已申請到健保補助,考取研究所後是否可以不必申請,繼續享有補助資格?

僑務委員會

倘為應屆大學畢業生考取研究所者,可不必重行申請,即享有補助資格;另倘考取研究所前具有就學空窗期,僑生健保補助即中斷,入學研究所後須重新申請。

10

健保卡要六個月以後才可以拿,在這期間發生意外看病的費用很高怎麼辦?

僑務委員會

尚未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規定之僑生,自抵臺註冊之日起,得參加僑生傷病醫療保險(簡稱僑保)6個月,保費由僑委會補助百分之五十,自行負擔百分之五十。

11

為什麼僑生有被扣勞保費用的問題?勞保是否能夠領回來,需要25?

勞動部

1. 依照現行法令規定,取得工作許可的僑生,只要受僱於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等勞保強制投保單位,應由雇主為其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僑生如具本國籍或外籍配偶、陸港澳配偶身分者,於雇主申報其參加勞工保險生效之日起,將同時取得就業保險身分。又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及就業保險費,應由勞工自行負擔20%。因此,取得工作許可受僱從事工作並參加勞()保的僑生,需自行負擔20%的保險費。

2. 僑生於勞工保險有效期間,如發生生育、傷病及失能等保險事故者,得請領相關保險給付,惟老年給付依規定仍須符合一定保險年資及退休年齡的條件,才能請領。

12

有關勞保的問題,僑生在學校工讀需被扣取6%的稅嗎?無法得到全額的工讀費。

勞動部

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67141618條規定,雇主應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自到職之日起至離職當日止,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之退休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勞工退休金應由雇主全額負擔,不得將雇主應負擔之退休金自勞工薪資內扣除。爰僑生如具本國籍或外籍配偶、陸港澳配偶身分且為適用勞基法之勞工,雇主即應為其按月提繳勞工退休金。

參、獎學金、助學金及急難救助金

1

為何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溫永康先生獎助學金),歷年來只分配給固定大學,是如何分配的?分數的配置審核可否以不同學系的難易度來評估?如果以成績(平均分數)來分配,那麼商管科成績如何能比得過文學科成績?是否可以用校排名與系排名來作為比較的依據?

僑務委員會

1. 依據捐贈人意願,溫永康先生獎助學金是以固定名單認捐得獎者至渠等畢業,目前的核發名單皆根據僑生第一年申請成績排序,倘名單中有學生畢業或該年度成績不符最低申請標準,空出之名額將再根據當年度全國申請者成績排序敘獎。

2. 有關不同學校、學系間難易度之比較,並無客觀數據,且多數捐贈人已於核發方式同意書中敘明獎助學金以「成績(平均分數)」為核發標準,為考量捐贈人意旨,目前暫無法以學校排名或系所排名作為核發依據。

2

對獎學金之建議:(1)定時收集民間獎學金資訊  (2)獎學金名額分配應針對不同的科系。

僑務委員會
 

教育部

有關對獎學金之建議,僑委會已將意見列入參考辦理。
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之獲獎資格為海外聯招會各梯次各類組分發總成績前五名,且成績排名為前1%者,與分發學系無涉。

3

清寒僑生助學金核准名單是否能儘快下來,如沒有申請到助學金,就可以申請工讀。

教育部

依據「教育部核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僑生助學金要點」[k0744271] 規定,教育部於每年1025日前,依會計年度經費預算及各校僑生人數(不含研究生),核定該學年度各校補助名額,學校應組成3人以上之清寒僑生助學金審查小組,依核定名額辦理該學年度審查工作。爰清寒僑生助學金之審查及核定名單公布時間請逕洽就讀學校。

4

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名額過少,是否可酌予增加?

教育部

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要點」,大學校院研究所僑生人數5人以上者,以每5人即核給補助名額1名核定各校補助名額。

5

僑生人數一直增加,清寒助學金名額可否增加?

教育部

依據「教育部核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僑生助學金要點」[k0744272] 4點規定,依會計年度經費預算及各校僑生人數(不含研究生),核定該學年度各校補助名額。因年度經費預算未增加,每年補助名額約3,300名。

6

以一般生推甄管道入學僑生可否申請僑生獎學金?

教育部

具有僑生身分者,不論其入學管道,只要符合獎學金資格條件,即可提出申請。

7

僑生和外國學生獎學金資訊,可否增加資訊取得管道?[k0744273] 

教育部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海外聯招會之網頁均有僑生獎學金相關資料,可上網參考,另外,僑生亦可洽學校僑生輔導單位瞭解相關資訊。

肆、僑生工讀、工作相關事宜

1

畢業後留臺工作需獲得評點70?任職單位會幫忙評分?評分標準是否有薪資規定?多少錢?

勞動部

1. 在臺畢業僑外生評點制,需先由外國人或申請單位自評,再經勞動部核評,合格點數為70點。

2. 評點制外國人之薪資並無特別之限制(仍應符合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惟月平均薪資需有新臺幣31,520元以上,方有列計配點。

2

畢業後留臺工作評分有中文能力檢定,但在馬來西亞,中文多為母語而没有考中文能力檢定考試,是否還有其他認證方法?可以用大學的國文成績來抵免嗎?留臺工作名額是否只限2,000名?若今年額滿,以後留臺工作是否還有其他辦法?

勞動部

1. 華語語文能力可提供下列文件之一供採認:(1) 僑外生華語文能力檢定「進階」以上等級之證明文件影本。(2) 僑外生曾學習華語文具有下列證明文件影本之一:a. 在臺就學期間修習國文(中文)課程之成績證明。b. 學習華語(中文)時數證明文件。故僑外生可提供大學之國文成績供採認。

2. 依勞動部10373日僑外生評點公告,配額為2,000名,受理時間為10373日至10472日止,且許可數額核滿後,停止受理申請。截至104320日止,仍有名額可供申請。

3. 勞動部對於僑外生留臺工作,除提供僑外生評點制之申請外,尚有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之申請途徑。

3

僑生畢業後留臺工作評點有關語言能力部分,若屬其國籍語言,是否仍需取得證明?如何取得?

勞動部

他國語言能力(含僑外生國籍語言)可提供下列證明文件之一供採認:
1. 僑外生他國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文件影本。

2. 僑外生修習他國語言達360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影本。

3. 僑外生前一教育階段之畢業證書影本。

4

僑外生畢業後留臺工作評點制是以個人申請,還是一定要以公司名義申請?如果超出名額,應該如何?留臺工作2000名配額人數太少,可否增加名額?

勞動部

1. 評點制應由雇主提出申請。

2. 依勞動部10373日公告,配額為2,000名,受理時間為10373日至10472日止,且許可數額核滿後,停止受理申請。

3. 截至104320日止,尚有許可名額。

5

針對畢業生留臺工作,建議:(1)在招生期間可宣傳(2)薪資門檻合理降低(3)相關資訊能夠更清楚

勞動部

 

 

 

 

 

教育部

1. 評點制外國人之薪資並無特別之限制(仍應符合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惟月平均薪資需有新臺幣31,520元以上,方有列計配點。

2. 勞動部將續提供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之完整資訊,並請相關部會協助配合加強宣傳。

勞動部自10373日起實施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新制,教育部持續於各適當場合加強宣導,同時亦通函請各大學校院協助宣導,以吸引僑外生來臺就學並鼓勵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

6

工作證希望一年再更新,不要每學期辦理,很麻煩。

勞動部

依據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scri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