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新光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新光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9月25日
發文字號:高市雄工教字第10370794400號
速別:最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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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實施計畫
主旨:本校辦理103學年度高雄市「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評鑑人員初階培訓研習,請 貴校轉知教師參與研習,並准予參與教師以公假登記並補休12小時,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3年9月16日高市教高字第10336409700號函辦理。
二、本次研習邀請張惠燕老師及謝麗珠主任擔任課程講師。
三、參與人員:高雄高工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教師,本市其他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高中職校長、承辦主任及教師,共計60名。參加者請務必攜帶教學檔案。
四、研習時間:103年10月4日~5日(星期六、日)
五、研習地點:假本校汽化大樓1F法規教室辦理,課程表詳見附件。
六、請各校准予參與教師以公假登記並補休12小時。
七、報名方式:(1)請於103年9月26日前至「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報名,依序率取至額滿截止,且不接受現場報名。請同時也進入在職進修網報名同一研習場次;課程代碼:164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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