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高雄市初賽」請於103年9 月9 日(星期二)至9 月17 日(星期三)前上信義國小音樂比賽網站(http://163.32.218.5)登錄報名後,將登錄完成之報名表列印一式一份,簽名核章後,並於103 年9 月17 日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送達信義國小輔導處,始完成報名手續。
一、 有關「103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高雄市初賽」請於103
年9 月9 日(星期二)至9 月17 日(星期三)前上信義國小音樂比
賽網站(http://163.32.218.5)登錄報名後,將登錄完成之報
名表列印一式一份,簽名核章後,並於103 年9 月17 日前(郵
寄者以郵戳為憑)送達信義國小輔導處,始完成報名手續。
二、 比賽日期謹訂於103 年11 月3 日(星期一)~11 月21 日(星期五)
止(詳依賽程公布為主)。
三、 凡取得參加「103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決賽代表權之
團體,須於103 年11 月24 日(星期一)至103 年12 月9 日(星期
二),填具報名表(如附件)一式兩份,一份參賽學生或學校自存
以便申報獎勵,一份繳交教育局(於103 年12 月26 日(星期五)
前函送「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委員會」彙整及完成報名手續)。
四、 「103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初賽」重要注意事項如下:
(一)指定曲加自選曲演唱時間總長不得超過20 分鐘。
(二)獎狀損毀或錯誤者,請就讀(服務)學校出具說明文件,連同
損毀或錯誤之獎狀,於103 年12 月31 日前,至信義國小輔
導處辦理補件,逾期均不受理。
(三)指定曲若有補充規定、說明或勘誤,一律公布於國立臺灣藝
術教育館網站,參賽者須隨時上網參閱,若因未隨時上網參
閱而有影響成績者,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惟參賽者若依上開
補充、說明或勘誤前公告之指定曲演出者,均不予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