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第2學期補考注意事項
1.依據成績考查辦法:學期成績低於40分者為重修,不得補考。
2.補考家政、音樂科目者,請於07/11補考當天繳交作業或作品,未交者視為放棄需重修。
3.日期:103.07.11(五)上午9點準時進場,遲到者不得進場考試。 (請同學務必提早10分鐘到校)
地點:演奏廳
4.攜帶文具及學生證。
5.依學校規定穿著校服(勿穿脫鞋)。
6.當天未到者,視為重補修。
7.當天禁止攜帶飲品進入考試,並將個人隨身物品放至舞台前。 (如:書包、手機並關機)
8.如有任何問題,請與註冊組連絡。 電話:07-7019888-22
附註: 如何快速知道自己重修科目?
答:1.先打開檔,並在下面找尋班級。
2.第一列欄位有個符號點選,點班級或姓名找尋自己的資料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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