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郵局與陸軍官校聯合辦理「郵你郵我畫黃埔創意寫生比賽」簡章
一、目 的:為慶祝陸軍官校建校90週年並提倡青少年美術教育,鼓勵青少年發揮創意,培養
健全人格。
二、主辦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連絡電話:07-2616057
協辦單位:陸軍軍官學校
三、比賽時間:103年5月17日(週六) 上午9時至12時
四、比賽地點:陸軍軍官學校(高雄市鳳山區維武路一號)
報 到 處: 軍官學校門口(因場地為軍事要地,為利進出營區之核對身分,請參賽者、家長或老師攜帶身分證件﹔學生無 身分證者,請攜帶戶口名簿,未帶證件者無法進入﹔團體報名,請填造名冊。)
五、參加對象:全國公私立國中及高中職學生,分為國中組及高中組。
六、報名方式:一律於比賽當天自行攜帶畫具(不限定任何畫具),直接前往比賽地點,領取比賽專用紙及個人資料保護聲明 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如附件)現場寫生,作品背面填寫資料包括:繪畫主題、參賽者姓名、學校、年級、家長姓 名、聯絡地址、聯絡電話。
七、作畫方式:各參賽作品一律採四開規格圖畫紙,以利評選。
八、收件時間:當天103年5月17日 中午12時前
(一)於比賽當天將參賽作品及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交給高雄郵局。
(二)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未能當天繳交者,請於103年5月20日前寄回,未於繳交期限內將個人資 料保護聲明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寄回高雄郵局,請恕無法參加本活動之評審作業,直接取消其參賽資格,不另 行通知。
九、評審:
(一)寫生參賽作品由高雄郵局洽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
(二)評審結果預定103年6月12日於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公布(www.post.gov.tw)(點選瀏覽各地郵局網頁之郵局名稱→ 確定→點選最新消息)。
十、獎勵:
(一)特優獎:2名(每組1名),各致贈3,000元商品禮券或郵政等值商品及獎狀1紙。
(二)優選獎:4名(每組2名),各致贈2,000元商品禮券或郵政等值商品及獎狀1紙。
(三)佳作獎:14名(每組7名),各致贈1,000元商品禮券或郵政等值商品及獎狀1紙。
(四)入選獎:40名(每組20名),各致贈500元商品禮券或郵政等值商品及獎狀1紙。
(五)參加獎:寫生比賽當日凡送件並符合參賽作品規定者,當場贈送精美紀念品,送完為止。
十一、作品權利歸屬:
(一)所有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於著作完成之同時讓與高雄郵局,並承諾對高雄郵 局及其授權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二)高雄郵局就所有得獎作品擁有重製、編輯、散布、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等權利,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三)得獎作品之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由高雄郵局將其得獎作品製作成畫冊或展覽,畫冊內容包括:畫作、主題、講 評、組別;並同意高雄郵局得將上開內容刊登於其他刊物、廣告文宣上。
(四)所有參賽作品歸屬高雄郵局所有,概不退還,並不得要求複製。
(五)所有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應同意上述(一)至(四)款約定。
十二、注意事項:
(一)每一參賽者限參加1件,並須於比賽地點現場寫生。
(二)違反上述(一)款規定、參加作品有臨摹、成人加筆或冒名頂替均不予評選。
(三)得獎作品如發現上述(一)、(二)款或以類似內容一稿多投情形,一律取消得獎資格,得獎人並應繳回相關獎勵, 不得異議。
(四)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款。
(五)高雄郵局保留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