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ooladmin - 教務處 | 2018-08-09 13:45:14

注意事項

1.依學校規定穿著校服或運動服,不得穿脫鞋(涼鞋)到校。

2.攜帶文具及筆記本或作業簿。

3.不得遲到、缺課、請假。

4.上課地點已公告,未有公告地點找任課老師或到教務處詢問。

5.上課期間需使用冷氣,將由同科重修課程學生自行分擔。

(1)106學年度重補修上課日期及時間.xlsx

⇧回模組首頁
⇦08-15 106學年度重補修上...
⇨08-01 106學年度重補修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