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2月28日臺教綜(五)字第1060191025號及財團法人護理人員愛滋病防治基金會106年12月14日愛滋護理劉字第1060055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對象為具有本國籍之護理專業人員及社會人士,請各校鼓勵所屬護理師及有興趣參加的同仁踴躍投件。 三、聯絡人:財團法人護理人員愛滋病防治基金會張小姐,聯絡電話:(02)25317575;傳真:(02)25677585;E-mail:napf@ms29.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