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ooladmin - | 2017-10-04 18:04:06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9月15日臺教授青字第1060000386號函轉客家委員會106年9月11日客會綜字第1060013206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項受理報名期限自106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相關規定及參選文件請逕至該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hakka.gov.tw/法令規章)下載。

 

(1)客家委員會客家青年創新發展頒獎給要點.pdf
(2)推薦參選注意事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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