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ooladmin - 教務處 | 2014-07-09 13:06:37

102學年度第2學期補考注意事項

1.依據成績考查辦法:學期成績低於40分者為重修,不得補考。

2.補考家政、音樂科目者,請於07/11補考當天繳交作業或作品,未交者視為放棄需重修。

3.日期:103.07.11(五)上午9點準時進場,遲到者不得進場考試。 (請同學務必提早10分鐘到校)

   地點:演奏廳

4.攜帶文具及學生證。

5.依學校規定穿著校服(勿穿脫鞋)。

6.當天未到者,視為重補修。

7.當天禁止攜帶飲品進入考試,並將個人隨身物品放至舞台前。 (如:書包、手機並關機)

8.如有任何問題,請與註冊組連絡。 電話:07-7019888-22

 

附註: 如何快速知道自己重修科目?

答:1.先打開檔,並在下面找尋班級。

       2.第一列欄位有個符號點選,點班級或姓名找尋自己的資料方可。

(1)102-02補考重修名冊(公告).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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